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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6-10-08 信息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确保我市残疾人工作“十二五”期间再上一个新台阶,市残联就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残疾人服务体系、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进行了认真调研,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41387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81%。其中,重度残疾人65654人;六类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130120人,听力言语残疾人102141人,智力残疾人28806人,视力残疾人66053人,精神残疾人27398人,多重残疾人59356人。

二、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残疾人康复面窄。“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共对各类残疾人群体提供康复服务10.2万人次,安装辅助器具3.8件,占残疾人总数的34%,离实现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水平距离甚远。这其中,又以残疾儿童享受康复服务的水平最为堪忧,我市“0—6岁”的残疾儿童有近8000名,可通过康复治疗恢复功能的有3900名,亟待治疗的残疾人儿童每年有近500名,但由于康复资金短缺等原因,每年只能对1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还有大多数残疾儿童只能排队等待,白白错过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

2、残疾人保障水平低。一方面,残疾人医保报销项目少,许多残疾人康复项目,比如,人工耳蜗植入、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配置等未列入医保报销范围中。另一方面,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按照第二代残疾人证办证统计,目前,我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为38243人,其中市城区(含五小区)8875人,他们中的大部分(67%)生存状况堪忧。

3、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缺乏专门的康复服务平台。我市有特殊康复需求的人数分别为8万人,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的专门的残疾人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系统、优质的服务。缺乏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我市城镇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有近10万人,能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指导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只有4个,近五年来,仅有不到2万人得到了就业指导服务,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要。

三、外地的工作经验

1、整合资源,创新康复服务管理新模式。无锡市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将普通医院按照为残疾人服务的特点进行升级改造,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珠海市、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新办康复机构,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助,同时加大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经费的投入,逐步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长效机制,实现康复工作的良性循环。

2、突出民生,狠抓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里最为弱势的群体,为解决这一部分人的特殊困难,目前,我省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和邵阳等地纷纷出台措施,对重度残疾人实施了特殊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80元不等。特别是株洲市,在全省首开先河,强化“政府出台政策、残联审批管理、财政落实资金”的工作模式,为市城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二级特困残疾人分别按60元人·月、4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切实改善和提高特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3、齐抓共管,狠抓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佛山市、成都市,我省岳阳市、衡阳市将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 要求国土、规划等部门全免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设施配套费等涉及到的所有规费,并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经费,确保了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进度。东莞市将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四套领导班子挂钩督导的重点项目,从项目报批、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全程跟踪和协调解决建设难题,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四、促进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稳步实施康复扩面工程。一方面,紧扣“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与卫生部门合作,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整合,采取“筑巢引凤”、“民办公助”的营运模式,让一些有意向且发展比较好的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到市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中,同时,通过医保报销、大病救助、残联补贴等形式对无力承担康复费用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另一方面,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常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儿童抢救性康复力度,完善儿童抢救性康复机制,扩大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建议市本级财政每年拿500万元,对400名左右亟需康复的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治疗,让更多的残疾儿童恢复身体缺陷,重建生活自理、学习和社会交往的能力。

2、逐步提升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方面,建议将假肢安装、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性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医保险范围;建议出台《常德市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将人工耳蜗植入、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配置等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社会救助方面,建议吸取长沙、株洲等地经验,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70万元,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为市城区887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3、大力提升服务能力。认真抓好市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拟建中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规划总建设面积为15000㎡,设置病床120张,总投资约5500万元,建成后,每年可为5000名各类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康复服务。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一是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搞好协调,全程跟踪和协调解决项目报批、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建设难题,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二是将市财政投入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以减轻市残联自筹资金压力,从而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议市财政投入150万元,对市本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改造,创造残疾人就业良好环境,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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